问题 | 赌博罪赌资的认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赌博犯罪的司法审判过程中,所有用作下注或兑换筹码的款项,以及通过参与赌博活动所赢得的收益均被视为赌资范畴。
根据《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第八条明确指出,赌博犯罪中所使用的作为赌注的款项、用以兑换筹码的款项以及通过赌博活动所获得的收益都应被视为赌资。 对于那些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赌博犯罪的行为,其赌资数额可依据在网络上投注或赢得的点数乘以每一点所代表的实际金额来计算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赌资必须依法予以追缴; 而与此同时,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也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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