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为传销受害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传销活动的定义与判定标准,其中具体涵盖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组织或经营者利用其手中资源开发人员并向这些人员提出要求,即让他们招募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并且将这种发展他人参与的行为作为获取报酬的基础,以此来牟取不法利益; 其次,该组织或经营者还可能会要求新加入的人员缴纳一定的费用或者通过购买商品等方式来变相地支付费用,从而获得加入或者进一步发展其他人加入的资格,同样是为了谋求不法利益。
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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