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把老公的工资全部取了是偷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非特殊情形之下,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伴侣所支配的个人财富将被认定为盗窃罪行。
在此情况下,所谓的“盗窃”是指行为人以不正当手段侵占并利用他人财务,常常利用躲避开他人监视及管控等技巧实现其目的。 当然,如果妻子仅仅是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中获取实物,那么我们便无法轻易地宣称这构成了盗窃罪,因为在所有的人际关系中,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权力去处理他们的共有财产。 因此,妻子动用丈夫的金钱往往并不构成盗窃罪。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只有那些明确以盗窃公私财产为目的,试图从中谋取私利的人才会被视为罪犯。 然而,当涉及到与丈夫个人资产相关的问题时,妻子对这些资产的取用并不代表她存在非法占有之意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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