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3万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财产损失达到了三万元人民币,便已符合了立案的基本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为: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价值需达到五千元人民币或以上方可进行立案处理。 而对于故意损毁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如果其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小且情节较为轻微,那么这将被视为一般的违法行为。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罪,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它是指故意实施破坏或者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导致的财物损失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