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传销活动中下线人数的界定:
此种类型的组织通常打着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种种经营活动的名义,要求参与者通过交纳相应费用或者购买相关商品及服务等途径获取加入该组织的资格,并且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成多层次结构,直接或间接地将发展新成员的数量作为计算报酬或返利的依据。
他们会采取各种手段来引诱和威胁参与者不断地发展新的成员进入其中,以此来骗取钱财,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对于此类组织,如果其内部参与推销活动的人员超过三十人,且层级达到三层以上,那么就应对组织者和领导者进行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