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抓人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民警无理滥用职权,拘禁无辜群众,可采取以下途径进行维权:1.设法向其上级公安主管部门提出投诉;2.进一步选择至当地人民法院展开行政诉讼程序。当警方在执勤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人员时,他们有权依据法定程序经出示相关证件,对其实施口头传唤,同时需在询问笔录中详细记录违法嫌疑人的到案经过、到达现场的具体时间以及离场时间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执法民警在执行抓捕任务时,必须首先亮明其公职人员的身份,随后向被捕对象展示传票(如适用)或者拘留证,以示其执法依据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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