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期间一直不交代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留置之后如果被羁押者仍拒不认罪,就必须基于证据来证实其罪行。
对于任何司法审判案件来说,我们必须以证据为依据,重视实地调研与严谨的调查分析过程,而不能仅仅依赖被告人的口供做出结论和决定。 留置,即指根据人民警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实施的将现场盘问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暂时留在警方,以便进一步进行讯问的合法行为。 其次,对于实行留置的具体前提条件也有明确规定: 首先要考虑到案件的性质严重且复杂;其次,对于可能存在逃脱、自残或自杀情形的; 再次,若可能出现串谋、伪造证据、销毁证据、转移证据或者隐藏证据的情况; 最后,当怀疑另有妨碍调查的行为发生时,方可依法申请采取留置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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