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防卫行为的认定,应满足以下四大基本要件:
首先是起因要件,即面临实际发生的非法侵害,该侵害源于具体的人为行为; 其次为时间要件,此要件要求所防卫之不当行为必须正处于持续进行之中,具有紧迫性和可修补性; 然而,若在不法侵害终止之后进行回击,便不被视为正当防卫,而是事后防卫; 第三个要件是针对的对象,防卫行为须指向实施不法侵害之人; 最后,主观上也需具备防卫认知与防卫意志,即明确认识到当时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并且是出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而采取的相应防卫措施。
法律依据:
《刑法》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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