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证明蓄意陷害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诬告陷害罪乃指捏造不实犯罪事实,虚构事实,意图使他人遭受刑事追究之严重性相当的行为。
本罪之主体必须是出自个人主观故意;而客体则强调向国家机关或相关单位进行告发。 此告发方式多样,包括口头、书面、署名、匿名乃至直接、间接等多种形式。 关于量刑标准,取决于所导致的社会危害程度,情节严重者惩罚自然较重。 在法律实践中,构成诬告陷害罪的证据应由公安机关、检察院负责收集,主要是通过对被告发的罪犯之犯罪事实做深入的调查研究来证实其真实与否。 在此过程中,可使用到的主要证据种类如下: 第一类为书证,包括各种类型的合同、协议及往来信函等; 第二类为物证,需注意其与书证的区分,并非所有的文字材料均为书证,部分情形下也可能被定性为物证; 第三类为视听资料,例如各类音视频文件; 第四类为证人证言; 第五类为主体人的陈述; 第六类为何鉴定结论与勘验笔录等。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仅凭以上任何一种证据仍不足以证明其真实可靠性,无论何种证据均需经过严格的核实查证后,方可视为确定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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