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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几个假证属于情节严重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凡是涉及购买和出售虚假证书的行为,均属于严格而言的违法犯罪行径,应当立即启动刑事案件调查程序进行深入追查,被怀疑涉嫌以下三种罪名:
非法制作、篡改以及非法贩卖包括但不限于居民身份证在内的各类重要身份证明文件的严重罪行。
然而,在对某一特定危害行为进行充分评估衡量,以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时,需要基于系统且精准地评定这一行为所可能导致的社会危害性上,继而进一步剖析其是否满足本罪的所有必要构成要素。
至于那些轻微程度且社会危害性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的案例,则并不应视为犯罪行为。
例如,一些人出于个人独特喜好而刻意模仿真实的居民身份证制造出复制品,尽管这些复制品并未流入社会,仅仅是以私人收藏的形式存在;或是有些人因为对自己的居民身份证上的字迹感到不满,未经许可就擅自打开证件的聚酯薄膜密封层,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度涂改,或者是因为他们认为身份证上的名字存在错误,同样擅自进行修改的情况,在这种例子中都不能被视作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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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4: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