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组织或个人实施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主观意识必须是直接故意而非间接故意; 其次,犯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三,该罪行的客观表现形式通常是以抢夺方式剥夺国家机关公文的占有和控制权; 最后,其所侵害的客体应当是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这一重要权益。 各构成要素间须相互结合紧密,缺一不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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