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黄牛犯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所谓的“黄牛”行为实际上涉嫌犯法。
首先,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来看,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下的黄牛活动可能会被视为犯罪行为: 比如倒卖火车票、轮船票、汽车票等各类交通运输票据的交易,传播非法倒买土地使用权的信息,出售非法买卖文物的行为等等。 这些触犯刑法规范的倒卖活动无疑属于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并破坏了市场秩序。 其次,在刑法规定之外的其他黄牛活动,按照具体行业的行政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如国务院发布的《行政许可法》明令禁止倒卖行政许可证件;国务院办公厅也曾发表过关于严禁倒买进出口配额、进口登记证明以及进口许可证的公告; 此外,《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范了政策性粮食不可进行谤卖,《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还明确指出不准倒卖怀疑是赃物或者用于犯罪行为所使用的机动车或者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零部件。 不难发现,我国现有六十七部法律、二百三十二部行政法规及一千三百部行政规章中都涉及到“倒卖”相关内容。 因此,若想了解某项黄牛活动是否违法,应根据本行业的具体规定予以衡量。 只要本行业未对此类倒卖活动作出定性为违法,那么就视为合法。 简言之,黄牛行为的界限主要在于遵守不违背本行业的行政法规,否则将视为非法;而若涉嫌犯法,便跃升至刑法层面,被归入犯罪范围。
法律依据:
《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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