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涉嫌存在欺诈行为,所需收集的证据类型如下所示:
(1)实物证据,如物证、书证等;
(2)证人证词,即从目击者及知情人士处获取的相关信息;
(3)受害者的陈述,用以了解事件发生的过程以及可能涉及到的责任方;
(4)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针对指控做出的陈述和辩护,以判断其是否有违法或犯罪行为;
(5)由合规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作为对事实或问题进行评价或确认的依据;
(6)对现场进行勘查、检查后形成的笔录,为案件的调查提供重要线索;
(7)影视资料、录音录像等,用于补充以上证据来源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