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判阶段辩护人员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调查与审理过程中,除了辩护人本人有权自行进行辩护之外,他们亦可依法委托他人代行其辩护职责。具体而言,以下人员均有资格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经合法认证并具有代行人辩护职能的执业律师; (二)由社会公众团体或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告人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的合适人员; (三)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等作为其亲属与朋友,他们也有权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理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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