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特别自首供述同种罪名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特别自首制度中的同种罪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两点:
首先是对于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已经被判处刑罚的罪犯而言,如果他们能够如实交代司法机关尚未发现的罪行,并且这些罪行与其已经被司法机关掌握或者已经被判决认定的罪行并非同一性质,那么这将被视为自首行为。
然而,若这些正在交代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已经判决确认的罪行属于同类性质,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减轻处罚;
其次,如果罪犯如实交代的同种罪行相比司法机关已经掌握或者已经判决确定的罪行更严重,通常会得到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9 17: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