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疑罪从无是哪一条法律法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疑罪从无,即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若警方掌握的证词与证据未能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谋杀、绑架等严重罪行,在司法权衡之下,应当承担起不予起诉的职责。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明文规定,若经审理发现犯罪嫌疑人并未实施任何犯罪行为,或符合相关法律条款中所规定的第十五项特殊情况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应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此外,若犯罪行为轻微,且按照刑法规定并不需判处刑罚或可予以减轻刑罚的情形,也适用不起诉的决策。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亦应对侦查过程中擅自封锁的财产进行解封、扣押,冻结资产解除冻结。如果对被不起诉人还需要进行行政处罚、处分或是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则应提出相应的检察建议,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相关主管部门必须在收到提议后,立即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人民检察院知晓。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