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刑法上因果关系中的原因与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法上之因果关系,乃是个人行为与潜在危害后果所构成之特定联系,这其中包含了被认为具有主观罪责或过错的条件。如果某种行为被确认为刑法上需要承担责任的原因,那么它必然存在于行为者的主观上具备罪过或过错的条件;当行为者的行为与其他各种因素相互交织时,为了判定某一特定结果究竟并不是由该行为所导致,应当深入考察介入事项的特殊性质以及其对最终结果产生的影响程度等各个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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