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持有武器的群体性争斗,即并非所有参与者都持有武器,但有一部分人实施了此类行为时,针对这一情况,有关武器装备的确切认定标准尚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然而,在司法领域的实践操作环节中,对于持有武器的判定以以下几方面为主导:
首先,无论实际是否使用,凡是因对抗性冲突而预先配备武器器械的个体,皆可被归类于"手持武器";
其次,若个体在斗狠过程中携带属于政府严格禁止个人持有之武器或器械,我们都将其判定为"持械";
最后,经过充分调查证实该个体并未因为斗殴事件而提前准备武器或器械,并且并未在实际冲突中使用这些器械,那么这种情况将不被视为"持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