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了舍友的东西算入室盗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入户盗窃”这一犯罪行为的定义,必须明确其所涵盖的地理范围。
该行为的实质是侵入并破坏受法律保护私人生活的围墙或设施。 因此,不应该将公共的商业区域如门房、公司管辖区内的集体宿舍等视为可以称作“户”的地方,也自然就不会被归类于“入户盗窃”而应作为普通的盗窃罪行对待。 同时需要澄清的是,虽名为学生宿舍,但并非个人私有领域,因此亦无法被判定为“入室盗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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