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破坏他人财物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因民事纠纷而导致的破坏他人财产行为,涉及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将被依照故意毁坏财物罪进行刑事起诉;在另一方面,若损坏财产的金额未达五千元,该行为并不构成犯罪,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相应的治安处罚。
此外,破坏他人财产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析分析如下: 对于故意毁损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若具涉嫌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均应予以立案追诉: (1)造成财产损失高达五千元或以上;(2)毁损公私财物达三次以上; (3)纠集三人或更多人集体公开毁害公私财物; (4)出现了其他严重情节的。 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为: 故意毁损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案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处罚;如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将判处三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惩罚。 其中,所谓“数额较大”即指给公共或私人财产带来的损失达到了五千元或以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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