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员多少构成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超过额定标准负重达20%及以上时,将被视为具有潜在危险性的行为,并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将予以严厉处罚,包括处以人民币两百元至五百元不等的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罚款额则会上升至五百元至两千元。 在具体的行政执法实践中,将超载20%设定为一个关键性衡量标准,当超过这一比率时,便被视为较为严重的情况,需要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据此可知,在行政执法领域,超载20%为一个界点,超过20%属于严重情况。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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