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走遗忘物属于什么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遗失物品遭受侵害者占据为主权控制,便已构成刑事犯罪。
倘若在法律部门进行通知追讨但其拒绝返还,更是涉嫌构成侵占罪名。 而侵占犯罪即是将先前由他人监管或代为保管之财产非法据为已有,且数目达到足够大的标准,仍自恃无辜,拒绝归还;就是将他人所遗忘了的东西或是埋藏于地下的财物,未经允许之下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 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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