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中能涉及刑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中,若发现当事人间存在恶意串通行为,意图借助于诉讼或调解等途径,侵权他方合法权益者,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坚决驳斥与取缔,并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处以罚款乃至短期拘役处罚;若是情节更加恶劣,已经触犯刑法,构成刑责的,则需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过程中,如果经查实当事人本无民事诉讼之需求,而是出于伪造事实或者制造纠纷的目的,参与了虚假民事诉讼活动,但实际情节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人民法院也应针对该种行为做出惩罚性行政处理决定,如对当事人采取罚款和短期拘役措施,以示威严;而对于构成犯罪的情形,由于涉及到虚假诉讼罪这一法律概念,相关当事人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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