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判断是着手还是准备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请关注行动的直接目标之明确程度及对不特定他人的伤害风险之显著表现出发。
在涉及犯罪目标的情境下,这些动作已经直接针对了犯罪目标;而在部分已完成犯罪构成要件且已然产生犯罪相关后果的犯罪案件中,此类行动亦可能引发相应的犯罪结果。 2.我们需进一步审视该类行动是否已经超出了传统意义上“准备必要工具并营造适当环境”的犯罪预备范围。 根据司法实际案例,对于尚未正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当前工作尚在进行过程中的情况,如仅限于尾随跟随、长时间蹲点守望等等,我们应当判定其仅仅是“创造合适条件”的过程,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着手”实施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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