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免除处罚的情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实务中,存在六种情况下,是可以得到司法机关的赦免或减轻刑罚待遇的:
(1)由聋哑人士或者盲人所犯下的罪行; (2)犯罪行为中途停止,并且未对他人产生任何实质性伤害的情况; (3)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身罪行,且情节较为轻微的被告人; (4)积极提供重大犯罪线索或者协助破获重要案件,取得显著成效的被告人; (5)出于自保或者救人等因素而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尽管有些过激但是在当时的紧急状况下是完全必要的,同时也伤害到对方非常严重; (6)以及其他在特定条件下被认定为值得宽恕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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