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以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况的违法者将可能面临拘留处罚:
1.在预谋犯罪阶段、实际实施犯罪行为或犯案过后立即被司法机构察觉到其罪行活动的; 2.受害者本人或在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该名人士为罪犯的; 3.在身边环境中或居住场所内发现了具有确凿犯罪证据的物品的; 4.犯罪之后试图通过自杀手段逃避法律责任、或者企图逃跑以及尚处在逃跑过程中的; 5.存在破坏、更改证据材料或者有串通供词的潜在可能性的; 6.不尽实陈述真实姓名、地址等个人信息,身份情况尚未得到确定的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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