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害公务要求轻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经对此类事件做出了详尽的规定。
假如公民与公务人员之间产生了矛盾冲突,且该争议最终演变成了暴力事件,并对公务人员造成了重大损害,例如: 使其受到了严重的身体伤害或致死,亦或是恶意攻击之举,那么行为者将会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处罚标准将从严处理。 反之,假如实际情况下公务人员仅受到轻度伤害,在法律上则认定为涉及其职守公务之活动而产生的妨碍行为,将依据现行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然而,若公民采用暴力或恐吓等手段对待公务人员,我国法律框架及时作出回应,将这种行为定性为妨碍公务人员正常履行职责,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进行强制监管或罚款。 关于轻伤情况的界定,我国法律有着十分明确的说明。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何谓“轻伤”,这并非意味着受害人遭受的伤害程度较低,致使其身体健康未受到严重影响,也不会给个人带来器官缺陷或持久性疾病等困扰。 关于轻伤案件的解读,即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公务人员受轻伤,但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因此不需进行刑事处罚。 然而,行为人须无法避免支付赔偿金以及接受行政处罚,必须为自身行为负责。
法律依据:
刑法中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造成他人身体损伤,定为故意罪,受害人的受伤程度需要经过相关鉴定,才能对轻伤程度下结论,只是轻微程度的,行为人将要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的处罚;如果是重伤了他人,这种情况就会严重点,按照犯罪的情况,判处行为人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而且还致死的,将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判得更严重就是无期徒刑,最严重的就是判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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