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到婴幼儿行为不端的儿童性侵案件中,我们需要依赖以下类型的证据:
第一类是能够证明侵害者实施了针对孩子的猥亵行为的实物证据,如监控录像、犯罪现场的遗留物品等;
其次,涉及该事件的书面记录,例如分发给家长或监护人的调查报告、行为观察记录等;
再次,各方提供的证人证词以及婴儿本人的描述;另外,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白和辩护人的辩论都将成为重要的证据来源;至于鉴定结论、现场勘查、检验验证和侦查试验等,他们都是客观地记录下案件相关细节的宝贵财富;此外,通过各种音像资料、电子数据等也能为已经掌握的信息增添更多有价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