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能被监委留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女性怀孕期间,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禁锢。
在看守所接收新的服刑人员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健康检查。 如果发现存在以下情况的,则不能被批准入所: (1)患上了精神类疾病或是处于急性传染期的患者; (2)已经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且预计在监禁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生命危险或者生活完全无法自我照顾的人士,除非是那些罪行极其恶劣、不拘禁将对社会安全产生重大威胁的特殊案例; (3)孕妇或正在母乳喂养未满一周岁婴儿的母亲。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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