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案检察院说是按照最低刑罚走有可能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是检察院那边已经放话了,说要按照最低刑罚来整,那可真是有点儿门道。这通常意味着他们可能觉得这事儿虽然犯法了,但也不算太重,或者可能是初犯啊,情节轻点儿啊,悔改表现好啊啥的。
再说了,法律上不是有那么个词儿叫“酌定不起诉”么?就是检察官根据案情轻重、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啊,还有犯罪嫌疑人的态度这些因素,可以决定不起诉。所以呢,如果检察院都这么说了,说明他们可能在考虑给这个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不过啊,这都是猜测,具体还得看检察院最后的决定。毕竟,法律的事儿,得按规矩来,不是说你想咋样就咋样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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