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第一条
持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合法并重,进一步规范“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相对固化执法检查启动会和总结会流程。所有执法检查行为均使用省执法系统,统一执法规范用语、统一执法检查标准、统一执法办案流程,着力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执法效能。严格按照深度执法计划检查表对表检查,每次检查结束之后,坚持集中反馈、“一市一通报”,在完成1个设区市的深度检查后,及时组织召开集中反馈会,向受检企业、同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应急部门人员反馈检查情况,通报隐患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及时下发深度检查通报,做到检查一家、警示一类、提升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