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公私财物罪怎样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侵占公私财物,构成侵占罪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定罪处罚所依据的规定如下: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1、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致使公私财物遭受5千元以上损失的,应予立案; 2、实施了3次以上毁坏公私财物行为的,应予立案; 3、纠集3人以上公然实施毁坏公私财物行为的,应予立案; 4、存在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应予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