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如何量刑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是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选择罪名之一,本罪是指非法携带枪支;
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法定量刑要求满足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携带枪支或者手榴弹的; (二)携带爆炸装置的; (三)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的; (四)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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