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唆罪量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教唆罪的量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量刑标准,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分析: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教唆犯成立的条件: (1)教唆对象。按照刑法理论界的主流观点,教唆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 (2)教唆行为。教唆行为必须引起他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的意思,进而使之实行犯罪。 (3)教唆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教唆者故意教唆他人实施不可能既遂的行为,是未遂的教唆,不可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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