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暴力取证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暴力取证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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