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非法组织怎么处罚?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四条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涉及两个以上同级登记管理机关的非法民间组织的取缔,由他们的共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或者指定相关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活动的非法民间组织,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取缔,或者指定相关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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