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定刑了还有改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答:
能改。
律师解析:
1、检察院认定的罪名和量刑建议,法院是能改的。
2、如果是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改变。 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刑法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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