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犯罪中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共同犯罪的追诉时效,应该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具体要依据法定最高判刑确定。
2、基于共同犯罪的共同性,各个共同犯罪人因具体分工而或早或晚得以完成的犯罪行为,并不因其本身行为的完成时间而导致其应有追诉时效期限的起算,均应当始自于同一时间点,即一般应以共同犯罪人中最后之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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