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卖假包算诈骗罪吗 |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算。 
律师解析:
 
卖假货不属于诈骗罪,属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第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第三、导致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第四、对方基于错误认识交付钱财。因此,如果把假货当真货卖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顾客的钱财,对方又信以为真,并且支付了一定数额的货款,卖家就构成诈骗罪,否则就不构成。 但假货当真货卖的目的一般不属于法律上的“非法占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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