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需要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为社会秩序和他人的生命权; 2、客观方面为实行了利用会道门的行为,且因该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 3、主体要件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为利用会道门是故意,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是过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二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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