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个月。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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