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该怎么维权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两种方式:
1、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根据该条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是可以另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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