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渎职罪中恶劣社会影响怎么认定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渎职罪中的恶劣社会影响的本质在于如何认定“恶劣”二字,什么程度才算是恶劣,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1)行为性质本身是否恶劣。
如果行为本身只是轻微的工作失误,而当事人无理缠访、集会,恶意夸大影响以达到非法目的,对这种人为的社会影响不能纵容。
(2)行为本身是否能够引发恶劣社会影响。
在实践中,恶劣社会影响分为显性的和隐性的两种情况。
显性的恶劣社会影响比较容易发现,如引发群众性集会、静坐等。
隐性的是指未显现出来的恶劣行为,并非是其社会危害性不足以引发恶劣影响,而是由于公权力介入或上级机关纠正等原因而没有引发。
(3)危害程度是否与重大损失后果相当。
法律对渎职罪明确了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两种损失后果情形,在其他特殊的渎职罪名中,也规定了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4 19: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