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妨害公务罪与危害国家安全罪有什么区别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二者的区别点在于:
1、直接客体不同。 前者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 后者则是国家安全。 2、客观方面不同。 在犯罪方法上,前者通常必须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 后者则不限于此,以和平演变等方式危害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也构成犯罪。 3、犯罪主体不同。 后者的主体特别是其中的首要分子多是那些窃据国家重要职位,具有较大政治影响力的人; 而前者的主体多见为普通公民。 4、主观方面不同。 前者在主观方面既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现间接故意,行为人通常有妨害公务执行的目的,但不限于此; 后者则只能出自直接故意,且行为人必须具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242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