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人口怎么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买卖人口,这是一种极为严重且恶劣的犯罪行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其一,拐卖妇女、儿童罪。 倘若行为人的目的是将妇女、儿童出卖,只要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行为中的任何一种,就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倘若存在以下情形,那处罚会更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会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这些情形包括:是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达到三人以上;奸淫被拐卖的妇女;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 其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如果只是单纯地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就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要是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过程中,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就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倘若同时存在上述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就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后又将其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种买卖人口的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对受害者及其亲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胡为谋取私利,拐骗多名儿童准备出卖,其中包括小静。小朱收买了被拐卖的小静后,强行与小静发生性关系,并限制其人身自由。此事引发关注,小胡与小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受何种处罚成为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小胡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且拐卖儿童达到三人以上,属于加重情节,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判处死刑。 2、小朱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且有强行发生性关系及限制人身自由行为,应依照相关规定数罪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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