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动手打人反而打伤对方本身有伤害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先行出手殴打开他人无疑被公认为是引发争执的源头。
若行凶过程中不幸造成对方身体受损,则必需负责相应的法律义务。 具体应负何种责任需要依据受害者的伤势情况而定。 若所受到的外伤仅仅属于轻度伤害,尚未达到轻伤或更严重的等级,那么行凶者有可能会涉及到普通治安违法行为,需要承受诸如拘留或者罚款等行政处分,与此同时还需为受害者支付包括治疗费用、护理费用在内的所有相关的民事赔。 然而,如果伤害等级达到了轻伤甚至更高的级别,那就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行凶者便须接受刑事处罚,并且同样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无论是自己在冲突中是否也受到了伤害,只要是先行出手并导致他人受伤的行为,在法律上均被视为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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