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必须回老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外执行并不意味着必须回归故乡。
所谓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若其存在严重疾病而需进行保外就医治疗、或是正处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以及生活无法自理且经适度评估以确保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情况时,均可适用这一制度给予监外执行的处理方式。 关于监外执行的暂居之处,通常会基于罪犯的实际状态与监管环境进行全面考虑后予以确定,并未必局限于原籍地址。 然而,无论身处何方,罪犯都必须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严格监督与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