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监外执行需要什么条件才能解除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监外执行的解除事宜,往往需要考虑诸如此类的情况:
犯罪嫌犯在实施监外执行的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地恪守各项规章制度,使得原本适用监外执行的状况得以消除,例如其身体状况已经恢复至健康水平,不再满足保外就医的相关要求,抑或是刑期届满等。 与此同时,倘若发现犯罪嫌犯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取了监外执行的资格,或者在监外执行期间存在严重违规行为,那么监外执行的决定亦将被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监外执行的终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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