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了实刑能不能监外执行罪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犯罪分子被判处实体刑罚之后,在特定情况之下依然有机会通过监管外放制度来实施处罚。
例如,罪犯若患有较为严重的疾病,以致无法承受监狱环境的考验,或是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等特殊人群,均可申请适用该种惩罚方式。 然而,监管外放制施行之前需要经历一个严谨而周密的审批过程,旨在确保申请者所提供的信息和理由,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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