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适合监外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被法院宣告为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的犯罪者,若患有重症性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治疗的,或是怀有身孕的妇女以及正在哺乳期照料婴幼儿的母亲,亦或是因残疾导致日常生活无法自主料理、暂时实行缓期监禁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个体等特殊情形下,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监外执行。
在上述情况下,申请监外执行需遵循相应程序并通过严格审核。
例如,对于确实患有严重疾病且必须接受保外就医治疗的罪犯,须经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病情诊断并出具医疗证明文件才能得到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2 20:20:57